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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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君尊的祭司

二、真正的基督徒是君尊的祭司。

君王和祭司這兩種職分,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都被視為極其尊貴。但在摩西律法之下,同一個人同時擔任這兩種職分,且是常規性的,是前所未聞的。雖然摩西本人被稱為耶書崙的君王,但他的兄弟亞倫卻是大祭司。在以色列,那些蒙神任命的君王,與祭司職分屬於不同的支派,即猶大支派。在律法頒布之前,我們有一個人同時是君王和祭司的例子,即麥基洗德(創 14:18),創 14:18:「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

因此,在一些關於基督的預言中,祂被稱為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被視為一件非凡的事(詩 110:4),詩 110:4:「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撒迦利亞再次預言這是一件奇妙的事,祂將坐在寶座上作祭司(亞 6:13),亞 6:13:「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權;又要在自己的位上作祭司,使平安的籌劃在兩者之間。」在這方面,福音時代與律法時代不同,它揭示了這兩種職分的兼容性。耶穌基督一人是律法之下君王和祭司的預表。正如基督在凡事上都與我們相似,祂也願意祂的門徒在許多事上與祂相似,這就是其中之一。正如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那些屬基督的人也是上帝的兒女。正如基督是上帝的繼承人,所以基督活著,祂也願意他們活著。正如基督從死裡復活,所以基督也願意祂的聖徒復活。正如基督在天上榮耀中,所以基督也願意他們與祂同在。因此,正如基督既是君王又是祭司,信徒也將成為君王和祭司。經文所說的,要麼是指他們現在的狀態,要麼是指他們將來的狀態。使徒說:「你們是君尊的祭司」;也就是說,你們擁有這些將來的榮譽。基督徒在此世是君王,就像一個未成年的君王,雖然王冠是他的權利,但尚未實際掌權。他們在此世確實處於崇高的地位,但不如他們將來那樣。基督徒在此世確實是祭司,但不如他們將來那樣。基督徒在此世被稱為君王和祭司(啟 1:6),啟 1:6:「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但在(啟 5:1-14)啟 5:1-14中,天上的聖徒將此視為他們榮耀和高升的結果(啟 5:9-10),啟 5:9-10:「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我們的上帝,並在地上執掌王權。」

首先, 基督徒是君王。

當基督徒被稱為君王時,聖經包括他們在此世實際擁有的,以及他們在未來狀態中將擁有的。我們主耶穌應許給祂門徒的獎賞是一個國度(路 22:29),路 22:29:「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基督徒擁有這個應許,因此在此世是國度的繼承人,他們將來要領受(雅 2:5),雅 2:5:「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上帝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心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聖徒的獎賞被描繪為一個國度,因為擁有一個國度是人類在此世成就的巔峰,而且普遍認為擁有國度的人擁有最大的幸福。一個國度或君王之位的幸福,之所以如此受人欽佩,在於以下幾點:

  1. 國度的榮譽。
  1. 君王的財產。
  1. 君王的統治或權柄。

現在,就這三點而言,聖徒的幸福遠遠超過世上君王和最有權勢者的幸福。

1. 真正的基督徒將被提升到遠超世上君王的榮譽。他們將擁有比任何王子都高得多的尊嚴。如果這些王子出身高貴,這也不如作上帝的兒子那樣尊貴。如果他們受過高貴的教育,心智為治理而塑造,並具備王子的資格,這些資格也不如上帝賜予祂聖徒的那些資格那樣尊貴,上帝用神聖的知識充滿他們的心智,並賜予他們真實而完全的聖潔。王子因其外在的榮譽和尊嚴、他們的王袍、他們莊嚴的宮殿和他們華麗的隨從而顯得尊貴。但這些都不如聖徒在天上將要顯現的那些白袍,那些內在的裝飾那樣尊貴,他們將「在他們父的國裡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君王的宮殿與基督為祂聖徒預備的天上居所相比算什麼呢?受造物的榮譽在於與創造主在天上的相似和親近。聖徒將像祂,因為他們將看見祂的本相。他們將最親近祂,並被允許進入最親密的團契。

2. 聖徒將擁有比任何世上君王更大、更廣泛的產業。君王之位受人欽佩的一個原因就是他們的財富。他們將最珍貴的東西儲藏在他們的寶庫中。我們讀到君王特有的財寶(傳 2:8),傳 2:8:「我又為自己積蓄金銀,和君王與各省的財寶;我又為自己得著歌唱的男女,以及世人所喜愛的物,就是許多妃嬪。」也就是說,其他君王特有的財寶。大衛征服並制服了許多君王,奪取了他們的特有財寶,這些都歸於他的兒子所羅門。

但君王的珍貴財寶無法與基督在另一個世界將賜給祂聖徒的那些珍貴事物相比:那經過火煉的精金,是基督用自己的血買來的;那些珍貴的珠寶,祂聖靈的恩典和喜樂,以及祂將賜予他們的心靈之美。君王的產業非常廣闊,尤其是在君王普遍專制,他們的整個領土、臣民和財富都被視為他們的產業時。但這些都比不上聖徒廣闊的產業,他們擁有一切。他們是上帝的繼承人,凡屬上帝的,只要能增進他們的幸福,就都是他們的(啟 21:7),啟 21:7:「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林前 3:21-22),林前 3:21-22:「所以,無論何人,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

3. 聖徒也將被提升到君王的權柄。基督已為他們預備了一個國度,他們將在那國度中掌權。聖經應許聖徒將要掌權(啟 5:10),啟 5:10:「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我們的上帝,並在地上執掌王權。」(啟 22:5),啟 22:5:「在那裡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上帝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顯然,他們將擁有一個關於統治和治理的國度,正如(啟 2:26-27)啟 2:26-27所示:「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將他們如同瓦器打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但我們必須確保正確理解這一點。他們不會被上帝任命為世界的君主,沒有任何上級來指導他們。他們也不會是真正的副手或總督,像亞基帕王和其他一些君王是羅馬皇帝的副手一樣。但他們將與基督一同作王,作為共同繼承人。他們將與祂在同一個國度中作王,並將享有萬事按他們意願成就的幸福,就好像他們的意願是至高無上的一樣。基督願意他們的意願。萬事都將以最有利於他們的方式安排,並促進他們的幸福。「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正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樣。」

聖徒的掌權將部分在於「審判」。因為聖徒將與基督一同審判世界、天使和世人(太 19:28),太 19:28:「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林前 6:2-3),林前 6:2-3:「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人們多麼熱切地尋求一個國度啊!他們將不惜面對多少疲勞、多少危險、多少流血啊!在尋求歸信中,你們尋求一個國度。你們這些貧窮的,你們這些孩童,有機會獲得一個國度,將自己提升到更高的尊嚴,更實質的榮譽,更大的產業,更珍貴的財寶,穿上更華麗的袍子,坐上比世上最偉大的君王所享有的更高貴的寶座。你們要為之奔跑的是一個冠冕,一個不能朽壞的冠冕,將由天上的大君賜給你們,並由你們佩戴,直到祂的寶座永存。這給予聖徒在苦難和羞辱之下多麼大的鼓勵啊!這些與屬天國度的價值和榮譽相比算什麼呢?當你們頭戴榮耀的冠冕,坐在基督的寶座上,發出光芒,並坐在祂的皇家宴席上時,你們將永遠不再受苦。一切煩惱,一切羞辱,都將被驅散;你們將高高在上,惡人與魔鬼的惡意無法觸及,你們將很快忘記所有的悲傷。

其次, 真正的基督徒是上帝的祭司。律法下的祭司職分是一個非常尊貴和神聖的職分(來 5:4),來 5:4:「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可以自己取,惟有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的,才可以。」正是因為這份尊榮,那些驕傲的人,可拉和他的同黨,嫉妒亞倫;上帝藉著使亞倫的杖發芽,來確立和維護亞倫的權利。

在律法頒布之前,當每個家庭都習慣為自己獻祭時,長子通常會聲稱擁有這份榮譽,因此長子名分受到極大的尊重和重視。因此雅各如此渴望得到他哥哥以掃的長子名分,而以掃輕視它被視為他褻瀆的一個重大例子。祭司被稱為他百姓中的首領(利 21:4),利 21:4:「他不可因民中作首領的,玷污自己,使自己不潔淨。」因為祭司的職分如此尊貴,所以有幾位邪惡的君王,他們用百姓中最卑微的人作祭司,這被視為對祭司職分邪惡的輕蔑。這職分如此尊貴,以至於烏西雅王也覬覦這份榮譽,而他這樣做被提及是他驕傲的一個例子(代下 26:16),代下 26:16:「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上帝,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這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分,超越所有其他職分。因此,祭司被禁止做那些對其他人來說是合法的事情,例如為死人玷污自己,或娶被丈夫休棄的婦人為妻,原因如下(利 21:6),利 21:6:「他們要歸他們的上帝為聖,不可褻瀆他們上帝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他們上帝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他們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婦人,也不可娶被丈夫休棄的婦人;因為祭司是歸他的上帝為聖。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獻你上帝的食物,他要歸你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使你們成聖的,是聖潔的。」

耶穌基督是新約之下唯一合宜的祭司,祂獻祭並為罪作挽回祭。祂是所有舊約祭司的預表。然而,所有信徒都在某種程度上與他們的元首相符,並與祂同化。祭司職分現在不再局限於一個家族,即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而是所有真正的以色列人都是祭司。每個真正的基督徒都有一項工作和職分,其神聖程度不亞於律法下的祭司,每個人都被提升到同樣的榮譽,甚至更大的榮譽。但每個真正的基督徒如何成為上帝的祭司,將在以下幾點中顯明。

1. 每個真正的基督徒都被允許像舊約祭司一樣,親近上帝,並自由使用神聖之物。律法之下,上帝住在會幕和聖殿中,那是祂同在的象徵,那些地方是聖潔的。亞倫的後裔可以進入聖所事奉耶和華,但如果其他人靠近,就要被處死(民 3:10),民 3:10:「你要派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他們要謹守自己的祭司職分;凡近前來的外人,必被處死。」

但現在所有人都被允許靠近,我們都被允許自由地親近上帝,帶著膽量和信心前來。上帝的子民現在不像律法之下那樣被保持距離。那時的教會尚在幼年,繼承人還是孩童時,與僕人無異。僕人不像孩童那樣被允許自由親近,他被更遠地保持距離,帶著恐懼和敬畏。與那個時代的性質相符,那時沒有像現在這樣特別顯明上帝的恩典和愛,而現在的顯明是邀請而非禁止親近。

當上帝向以色列人顯現時,更多的是帶著恐怖和威嚴的彰顯,不像現在這樣多地顯明恩典。當上帝在西奈山顯現時,是在火焰中,伴隨著雷電和地震。但當祂以基督的位格顯現時,帶著溫和、柔順和愛,祂顯現的方式是多麼不同啊!我們與他們在親近上帝的自由方面,有著大致相同的差異,就像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親近的自由,與基督門徒在基督在世時親近祂的自由之間的差異一樣。在西奈山,只有摩西、亞倫、拿答和亞比戶被允許上山,而且只有摩西可以靠近(出 24:1),出 24: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耶和華這裡來,遠遠地敬拜。」但如果其他人膽敢觸摸那山,上帝就會向他發怒。但基督的門徒每天都像親密的朋友一樣與祂交談(來 12:18),來 12:18:「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那裡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是的,基督徒現在被允許像大祭司本人一樣親近上帝,大祭司被允許比其他任何祭司都更親近。上帝的居所是聖殿,但更特別的是在至聖所,在施恩座上,在基路伯之間。有一道幔子將聖殿的這部分與其他部分隔開,除了大祭司,沒有人可以進入那幔子,而且每年只能一次,不能更頻繁,否則會被處死(利 16:2),利 16: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入聖所的幔子內,到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在施恩座上的雲中顯現。」進入至聖所的路尚未顯明,但現在已經顯明了(來 9:7-8),來 9:7-8:「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失獻上。聖靈藉此指明,當第一個帳幕仍然存在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尚未顯明。」

但現在我們都被允許像律法下只有大祭司才能那樣親近上帝,而且更自由,因為他一年只能親近一次。但基督徒可以藉著基督的血,隨時大膽地親近,沒有死亡的危險(來 4:16),來 4: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施恩的寶座和施恩座是同一回事。「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我們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我們的心既被灑過,除去邪惡的良心,身體也用清水洗淨了。」進入至聖所的權利在福音之下被允許給所有人,而且隨時都可以。這藉著基督死時幔子的裂開來表示,因為那時流出的血使我們得以親近(太 27:50-51),太 27:50-51:「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

但尤其是在另一個世界,聖徒的親近將比大祭司的親近更為親密和熟悉。他們不僅將進入至聖所,而且將與上帝同住在其中,因為天堂就是至聖所。那時他們將住在上帝的面前,他們將看見祂的面,這是無人能看見而仍能存活的。

在這個世界上,儘管現在比古時有更大的親近上帝的自由,但基督徒與上帝之間仍保持著很大的距離,遠不及他們在天堂將要達到的程度。在天堂,他們將被允許享有比摩西在山上懇求上帝顯現榮耀時更高的特權。那時,他們將敞著臉看見,並將如他們被認識一樣地認識。

2. 基督徒是祭司,因為他們向神獻祭。古時祭司工作的主要部分是獻祭和燒香。正如古時的祭司獻祭一樣,基督徒的工作是向神獻上屬靈的祭物(彼前 2:5),彼前 2:5,「你們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神所悅納的屬靈祭物。」在此,

(1.) 基督徒將自己的心獻給神作祭物:他們將自己奉獻給神(羅 6:13),羅 6: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基督徒甘心樂意地將自己獻給神,出於純粹的選擇。他們真心實意地這樣做;他們渴望屬於神,不屬於任何其他。他們將靈魂的所有官能都獻給神。他們將自己的心獻給神,並以兩種方式作為祭物獻給神。

其中第一種是當心為罪破碎時。祭物在獻上之前,必須先被傷害和宰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的心首先因著對罪的意識、對罪的極大邪惡和危險的認識而被傷害,並因著敬虔的憂傷和真正的悔改而被宰殺。當心真正悔改時,它就向罪死了。悔改在神的話語中被比作一種死亡(羅 6:6-8),羅 6:6-8,「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也必與祂同活。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加 2:20),加 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正如基督被獻上時,是在十字架上被破碎的。因此,當一個靈魂歸信時,也有一些相似之處:心被宰殺和破碎地獻給神(詩 51:17),詩 51:17,「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第二種方式是當基督徒將自己充滿愛的心獻給神時。古時的祭物不僅要被宰殺,還要被燒在祭壇上。它要以火焰和煙霧升騰,如此成為神所悅納的馨香。

祭壇上的火預表兩件事:它預表神的忿怒之火,也預表神的靈之火,或神聖之愛。聖靈常被比作火。就前者而言,唯獨基督是在神的忿怒之火中獻上的祭物。但就後者而言,世人的心是在神聖之愛中獻上的,並在那火焰中升到神那裡。這神聖之愛是從天上來的火,正如古時祭壇上的火一樣。當一個靈魂在真正的歸信中被吸引到神那裡時,火從天上降下,心在那火中被獻為祭物,靈魂被聖靈和火施洗。

在許多獻上的祭物中,只有內臟周圍的脂肪被燒在祭壇上,這些內臟的脂肪以火焰升騰,代表著靈魂的獻上。這是神所看重的。這是必須獻給神的祭物。尤其是在將來,當聖徒將以比現在更榮耀的方式成為祭司時,他們將在愛的火焰中將自己的心完全獻給神。他們將,可以說,完全轉化為愛,就像燃燒的油轉化為火焰一樣,如此,在那火焰中,他們將升到神那裡。他們的靈魂將像天使一樣,他們像火焰一樣,不僅在神的服事中活躍,而且也充滿愛。他們將是永不熄滅的火焰,燃燒的時間將比以色列祭壇上的火更長,那火從曠野中從天降下,直到被擄到巴比倫,從未熄滅。

(2.) 這屬靈的祭司職分向神獻上讚美的祭。律法下的許多祭物是平安祭,主要用於感恩和讚美。但聖徒真心誠意的讚美之屬靈祭物,比他們所獻的一切公牛、公羊和公山羊更蒙神悅納。一個真正基督徒發自內心的讚美,在神看來比所羅門在獻殿時獻給神的兩萬兩千頭牛和十二萬隻羊的平安祭更有價值。讚美被稱為祭物(來 13:15),來 13:15,「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詩 50:13-14),詩 50:13-14,「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第 23 節,「凡以感謝獻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神的救恩。」(詩 69:30-31),詩 69:30-31,「我要以詩歌讚美神的名,以感謝將祂尊為大。這便叫耶和華喜悅,勝似獻牛,或是獻有角有蹄的公牛。」因此,在何西阿書中,讚美被稱為 我們嘴唇的祭,因為它們像 獻為祭物的牛犢(何 14:2),何 14:2,「當歸向耶和華,用言語禱告祂說:求你除淨罪孽,悅納我們,這樣,我們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犢獻上。」唯有真正的基督徒獻上這些祭物。儘管偽君子假裝讚美神,向祂獻上感恩。然而,他們不真誠,所獻的祭物並不蒙神悅納。他們不獻上屬靈的祭物,因此他們不屬於屬靈的祭司職分。尤其是在天堂,聖徒將因此成為聖潔的祭司,他們的工作是永遠向神獻上這些祭物,他們晝夜不停地讚美神,唱出他們熱切喜樂的哈利路亞。他們唱一首新歌,一首永不結束、永不老舊的歌。

(3.) 這屬靈祭司職分所獻的下一個祭物是順服,真誠的順服。律法下的祭物不僅代表基督藉著受苦 為罪償清,也代表基督在受苦中 順服。因為律法下的祭物不僅是為了挽回祭,也是為了獲得益處,因此不僅預表了償清,也預表了藉著順服而來的功德(詩 40:6-8),詩 40:6-8,「祭物和禮物,你都不喜悅;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贖罪祭,你也不要求。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神啊,我樂意 遵行你的旨意;你的 律法 在我心裡。」雖然聖徒的順服沒有功德,但它卻蒙神喜悅和悅納。它如同馨香之氣,被比作祭物,並被置於祭物之上(撒上 15:22),撒上 15: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看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基督徒藉著在生活和言行中順服神,做使徒所說的將身體獻上,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這是他們理所當然的事奉(羅 12:1)。他們獻上自己的身體,也就是將自己的身體奉獻給聖潔的用途和目的。他們將自己的肢體獻作義的器具,以致成聖。靈魂在此世藉著身體在外在行動。基督徒以此事奉神。他們將自己的眼睛、耳朵、舌頭、手和腳獻作神的僕人,順服祂話語的指示,以及聖靈在靈魂中的引導。

(4.) 我們將提到的這屬靈祭司職分所獻的另一個祭物是愛心,或以禮物表達對他人的基督徒之愛。如果禮物是出於基督徒之愛的心靈,即使只是一杯涼水,也是神所悅納的祭物。事實上,凡是為敬虔用途所獻的,無論是為了促進宗教,維護神的公開敬拜,還是為了造福某個人,只要是出於良善的心靈,就是基督徒的祭物(來 13:16),來 13:16,「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但這類祭物主要可歸為兩類,其中第一類是:

慷慨地對待福音的傳道人。古時的祭司靠獻給神的祭物為生,而現在獻給傳道人以供他們舒適和尊榮的生活所需,基督視為獻給祂自己。「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太 10:40),太 10:40。因此保羅論到聽眾送給他的東西時說,那是神所悅納、所喜悅的祭物(腓 4:14 等),「然而你們和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腓立比人哪,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和我同有收受的事。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地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我並不是求什麼餽送,乃是求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餽送,作了馨香的供物,是神所悅納、所喜悅的祭物。」

第二類是對窮人的慷慨。基督接納對他們所做的,視為對祂自己所做的(太 25:40),太 25:40,「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神看重這勝過律法上的祭物(何 6:6),何 6:6,「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5.) 這祭司職分獻給神的另一個祭物是信心的禱告。雖然這在聖經中更常被比作 而非 祭物,但它同樣是他們祭司職分的證據。香是我們所讀到的那種馨香的香料(出 30:34),出 30:3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迦勒他拿;這馨香的香料和淨乳香,各樣要一般重。」他們習慣在獻香時將這些香料燒在香爐上,發出極其芬芳的氣味。那香是耶穌基督功德的預表,似乎也是神子民憑信心禱告的預表。當祭司在聖殿燒香時,百姓在外面禱告是慣例(路 1:10),路 1:10,「燒香的時候,眾百姓在外面禱告。」蒙恩的禱告被比作香(詩 141:2),詩 141:2,「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你面前!願我舉手禱告,如獻晚祭!」信心的禱告,藉著那信心所指向的基督的功德,對神而言是馨香之氣。

反思

1. 這裡有極大的動機,促使所有人熱切尋求成為真正的基督徒。作神的祭司是極大的榮耀。古時在律法下作祭司是極大的榮耀。在某些方面,它比作君王更尊貴,因為他們更親近神,他們的工作更直接地與神相關:那是一個更聖潔、更神聖的職分。但作屬靈的祭司更為尊榮。親近神更近,是無限更大的特權。尤其是在另一個世界,他們將親近神,在那裡他們將看見神,並將像人與朋友交談一樣與基督交談。如果曾有君王渴望律法祭司職分的榮耀,那麼你當然可以渴望那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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